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检测及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农药的登记和生产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