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经营单位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