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开办市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市场开办者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出租市场摊位、店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