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设立规划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市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按照法定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审批。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议事规则等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