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上,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以及交通工具外部,利用各种形式设置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