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置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到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手续的,有效期满后,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户外广告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