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文明单位建设应当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建设活动,坚持重在建设,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