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被检查的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