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侮辱、殴打教师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