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十二条已修改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创办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