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章 扶持和保护第二十八条已废止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合法凭证,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或者扣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