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章 扶持和保护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合法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因城乡建设需要征用时,依法进行征收和补偿。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