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第三十条已修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必要开支,受援人列为诉讼请求或仲裁请求的,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裁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