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统一规划,可以开办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差转台,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共用天线系统。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