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对财政专项拨款,应当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对专项拨款的使用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