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市(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后,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