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害机场安全、妨碍机场保护的行为予以劝阻、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机场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