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