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全省治涝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易涝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治涝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治涝规划。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