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管理办法。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统筹调度的原则。有防汛任务的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