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逾期不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