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的组织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