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的组织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旅游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发展旅游事业。自治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管理和保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自治县鼓励国内外单位、个人投资开发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