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的组织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和通讯事业,加强县、乡、村公路基础设施和农村通讯网点建设。自治县社会集资修建的公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允许依法合理收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县在修建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有困难时,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资助。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