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年内定期报送工资支付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2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