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计划,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