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做好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为保障妇女权益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