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科普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优先安排学生的科普活动,并给予门票、场租等优惠。

科普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结合各自专业特色,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各种科普活动。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