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和应急科普服务支撑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科普活动,普及应急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筹组织、指导有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时利用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公众以科学的态度和方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