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十六条有效高速公路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右侧车道与护栏之间部分为应急车道。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但是执行指挥疏导交通、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其他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和设备除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