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高速公路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右侧车道与护栏之间部分为应急车道。

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但是执行指挥疏导交通、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其他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和设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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