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机动车行经有积水、泥泞、碎石或者易产生扬尘的道路,遇有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时,应当减速慢行或者避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