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实地勘验,提出治理方案,由道路管理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进行治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