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制造、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