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人民防空教育应纳入国防教育计划。有关部门应按《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教材和师资培训,协助解决专用器材和教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