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当定期组织防空袭警报试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试鸣五日前发布公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