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售商品房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