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开发区的设立报批文件,应有环境保护内容及环保部门的意见。未经同级环保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设立开发区的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