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项目设立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改变建设项目地点、使用功能、排污状况的,须提前向环保部门重新申报环境影响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