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已修改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保卫、维修养护和事故抢修等制度,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和日常巡查,及时排除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隐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