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