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涂改以及非法转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