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第八条有效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单位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三)基金收益;(四)滞纳金;(五)地方财政拨款;(六)社会捐赠;(七)其他收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