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占用安置归侨的农、林场合法使用的土地,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责令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