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