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化服务与扶持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机械产品供求、作业市场需求、新产品及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等信息。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