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第十九条有效从事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的学校应当适应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等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