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