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对在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中,执行本办法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