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章 监督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地区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